杨陵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4月29日举行了第二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博主持会议,副主任马文华、杨月英、马荣清和委员共12人出席会议。“一府两院”有关领导、各镇办人大负责同志和三名受邀请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定通过了《杨陵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4年“人民满意单位”测评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杨陵区公安分局关于对区人大代表赵恒仓行政拘留的请示, 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终止杨英娃、赵选民两名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会议指出,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区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区人大八届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好重大事项决定职责,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会议认为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计划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审定通过了《杨陵区人大常委会二O一五年工作要点》。
会议结合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的测评结果,经过审议,决定授予区政府办、财政局、农林局、民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分局等7个单位2015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杨陵区公安分局关于对区人大代表赵恒仓行政拘留的请示》,许可公安机关对赵恒仓采取行政拘留措施。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终止杨英娃和赵选民区八届人大代表资格的报告》,决定对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杨英娃、赵选民两名人大代表,其代表资格予以终止。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雷永科等7名新任命同志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并按照《杨陵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宣誓暂行办法》规定,在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文华同志的带领下向宪法作了庄严宣誓。
杨陵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