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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人大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询问七部门现场回答

来源:杨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08-04 09:16

   

杨陵区人大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询问七部门现场回答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是杨陵区2015年重点工作,为了推动“两个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7月29日下午,杨陵区人大常委会就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这是我区人大常委会首次以专题询问形式实施监督。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博、副主任马文华、马荣清出席会议,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杨满卫,区食安办、农林局、卫计局、粮食局等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各镇办人大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月英主持会议。   

   为确保专题询问不走过场,问出成效,区人大常委会在会前做了充分准备。从今年5月份开始,常委会组成三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全区所有镇办、部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经销门店及小摊点、小作坊等40多个调研点实地调研,了解情况。6月份,常委会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召开主任会议进行讨论研究,最终确定了11个询题。询问会上,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询问,区食安办、农业局等7个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回答了有关问题。
 

   询问结束后,区政府副区长杨满卫表示,会后区政府将对本次询问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积极整改,要使询问的实效真正体现在政府的工作中。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博指出,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询问是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对民生工作监督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积极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但此项工作时刻都不能放松。
 

   任博要求,区政府要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来抓,结合今年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宣传,不断加强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严格执法,确保全区食品质量安全稳定,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附:食品安全专题询问询题及答复
 

食品安全专题询问询题及答复   

1、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之后,对相关部门监管职能进行了大调整,请问区政府,调整后食品安全监管都涉及哪些主要部门?监管职责是如何变动的?监管职责是否落实到位?谢谢。(食安办回答,李亚利询问)   

食安办答复如下:   

   2013年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我区在2014年上半年实施了具体改革。改革主要涉及监管职能的调整。改革调整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主要涉及区食药分局(食安办)、农林局、质监分局、卫生局、中小企业局、市政管理服务局和镇(办)。   

   改革内容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成立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陵区分局,作为示范区药监局的派出机构,与区食安办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和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监管;二是将工商部门的食品流通监管、质监部门的食品生产监管、农业部门的农产品流通监管职能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由食药部门实行统一监管;三是将商务部门的生猪屠宰职能划转到畜牧局,即现在的农林局,并设立了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四是在镇(办)一级,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区食药分局的派出机构,与镇办实行双重管理,承担辖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5个所总编制30人;并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农业综合服务站挂牌子,由其承担动物检疫、畜产品监管和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五是进一步明确了药监、农业、畜牧、工商、质监、商务、市政等部门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责任;六是在村一级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协助监管部门开展工作。   

  改革方案出台后,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积极落实改革要求,新管理体制有效运行。一是药监、畜牧、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在简短时间内完成了工作交接,保证了监管部门的有效衔接;二是按照职能、编制变化情况,人事部门调配人员,使新机构、新职能能够有效正常运转;三是加强机构规范化建设,五个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达到了省上规定的“十个一”的标准,确保新职能正常履行;四是在村和社区重新选聘了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91名,并集中进行了培训。现在,新体制已开始运行,全区形成了农业部门监管初级农畜产品的生产,食品药品部门三级相对垂直,全面监管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和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管理新格局。   

2、农产品生产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源头,在粮食、蔬菜、水果等种植过程中,还有个别种植户存在违规私配、使用违禁农药,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和含有违禁成分等问题,比如:草莓、猕猴桃使用膨大剂,西红柿使用催红剂等,请问我区的农产品生产安全状况如何?我区生产的蔬菜、水果检测合格率分别达到多少?政府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谢谢。(农林局回答,袁银秀询问)   

农林局答复如下:   

  近年来,杨陵区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严抓农业投入品监管、推行标准化生产、不断加大农产品检验检测力度,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监管工作进展顺利。   

  今年截止目前共抽检果蔬1800个样品,合格率达到99%以上。   

  我区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共分为三大部分:   

  一是农业投入品监管。近年来,区上一直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许可、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制购销制度,不断督促农资经销单位完善生产经营档案,严格执行索证索票、登记备案和经营台帐制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案件,切实解决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瘦肉 精”、禁用兽药等突出问题。仅上半年,开展农药、化肥、种子、饲料等专项检查9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412个次,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收缴不合格农资38公斤。   

  二是标准化生产。标准化生产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关键环节,优质、安全的农产品是生产出来的,检测只是监管手段。在严格监管农业投入品的基础上,全区目前在主要生产基地均推行了标准化生产,按照国家及地方标准扎实开展生产,特别是今年,我们对种植业、养殖业的标准化生产记录本均进行了全面修订,不断加大标准化生产培训力度,在全区近200家生产基地中开展标准化生产包抓活动,除了农民技术员对生产进行包抓指导外,由机关干部对生产基地进行一对多包抓,做到每个生产基地都有人包抓、有人指导、一包到底,切实将标准化生产落到实处。   

  三是检验检测工作。我区形成了“三级”检测网络,通过区级检测中心带动镇办检测室、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检测室正常运转,建成了布局合理、职能明确、设施齐全、反应快捷、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通过检验检测,对不合格的样品,农林局出动执法人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生产基限时整改,并将抽检记录录入信用档案。   

3、小作坊、小摊贩、小商店、小餐馆等“四小”门店销售的食品,质量很难让群众放心,特别是农村个别的“四小”门店还有经营过期和假冒伪劣食品的现象。请问法律对经营过期和假冒伪劣食品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对“四小”门店,职能部门是如何监管的?今年以来,查处了多少起经营过期和假冒伪劣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又是如何处罚的?对查获的过期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是如何处置的?谢谢。(食药分局回答,孟锦锋询问)   

食药分局答复如下:   

  第一,法律对经营过期和假冒伪劣食品的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新修订版)》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经营过期和假冒伪劣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二,食品“四小”门店是由食药部门监管的。在我区农村,由于四小门店经营门槛低、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货物流通速度慢,便宜食品有市场,监管触角有局限,经营过期和假冒伪劣食品的现象相对城区要多一些。对此,我们食药监管部门采取了如下措施加强管理:   

一是进行排查登记,建立了四小监管档案,摸清了存在的主要隐患;二是借鉴外地经验,制定了《我区食品摊贩和小作坊管理办法》,根据此办法,对四小进行备案登记,把四小纳入监管范围,使其持证经营;三是两级市政与食药监部门联合,对全区流动食品摊贩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路段、统一地点、统一车辆、统一时间、统一服装、统一标示”,目前已经在分院北门口、常青路步行街、农校十字投放统一餐车60辆,对全区流动食品小摊贩进行规范管理;四是加强了日常巡查,从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状况、原料索票索证、产品质量检验等方面,从源头上加强监督管理;五是因地制宜,设置和建设便民市场步伐,促进各类摊贩进入市场经营;六是抓好宣传培训,特别是利用农村古集会进行集中宣传,不断提高农村群众公众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七是严惩违法行为,保持食品安全执法的高压态势,推动问题整改,对问题较大的停业整顿或取缔,着力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今年以来的查处整治情况   

今年以来,结合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我们加大了对“四小”的整治力度。一是启动了以“严查、严管、严打”为内容的“飓风行动”,与公安部门建立了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先后办理违法案件14起,拘留1人。二是开展食品无证经营专项整治,先后对全区135家小作坊和86家流动摊贩进行备案管理,发放备案证。三是制定了餐饮、流通、小作坊、小摊贩整治标准,发放到各门店,对照标准进行整治规范,已规范小食品、小餐饮店320余户。   

截止目前,共查处小作坊未按照包装标识销售食品2起,伪造生产日期案1起,无证照经营门店16起、过期食品销售等案件,处罚金额2万余元,先后共收缴过期食品2万余袋,统一集中在陈沟垃圾场进行了集中销毁。   

4、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请问教育局是如何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教育的?又是如何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谢谢。(教育局回答,雷永科询问)   

教育局答复如下: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是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一直把食品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一)在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方面,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在语文、科学、综合实践等相关课程中,根据教材内容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渗透教育。   

 二是学校利用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等形式,根据时令季节气候等特点,适时进行食品安全教育。   

 三是通过班会、队会、征文、黑板报、办讲座、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   

 四是在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陵分局的支持下,我们为全区18000名学生配发了《食品安全知识手册》,举行了全区师生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知识竞赛。   

 五是在全区学校、幼儿园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月”等系列活动,帮助学生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使全区中小学生受教育面达100%,为搞好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六是大力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暑假前夕,区局统一印制食品安全告家长书,学生人手一份,家长阅读学习后,签字报学校备案。进一步扩大食品安全“双创”工作的宣传教育范围,确保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二)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一把手”负责制,在创建国家教育均衡区验收和年度校园考核中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与各校园签订安全稳定目标责任书,要求各校园层层落实责任。   

 二是印发《杨陵区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杨陵区营养早餐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规范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采用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及时督促、整治各种食品安全隐患和不规范行为。针对校园周边的饮食流动摊点,要求各校园做好师生及家长的食品安全教育引导工作,自觉抵制食用流动摊点的食品,进一步做好校园周边流动饮食摊点的日常监控,如有发现,立即报告辖区综治办,及时进行联合执法清理;并配合各镇办综治办每周固定专人进行2-3次的巡查,食安所、派出所也都能做好清理配合工作,目前运行良好。   

四是学生食堂和学生营养餐,采取“专职专责”化管理。学校食堂严格执行索证制度、饭菜留样制度及消毒制度,严把食物采购关、加工关、销售关和存放关,并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培训等工作。学生营养餐重点把好接收、试尝、留样、发放、消毒关,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树立典型,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中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校创建活动,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提高。   

5、肉、蛋、奶安全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从养殖到餐桌的多个环节。据了解,目前在家禽家畜等养殖中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过量使用抗生素、生长素、禁限兽药和“瘦肉精”等情况,老百姓对此很担忧。请问目前我区在家禽家畜安全养殖中的实际情况如何?对此职能部门是如何监管的?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肉、蛋、奶等产品源头安全的?近年来职能部门在监管中,是否查处过农(畜)产品违法违规使用违禁农药兽药、非法添加剂等问题?如果有是如何处罚的?谢谢。(农林局回答,李亚利询问)   

农林局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区在家畜家禽安全养殖的实际情况:   

  截止今年第二季度末,全区生猪存栏74700头,奶肉牛存栏21700头,羊存栏3650只,家禽存栏17.26万只。共有养殖企业及养殖大户75家(其中养殖企业46家,养殖大户29家。按照养殖种类区分:奶肉牛18家,生猪29家,养羊12家,禽类14家,其它特色养殖2家)。   

目前我养殖场都能够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合理健康使用相关投入品,养殖环节生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为全区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放心的畜产品。   

(二)农林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管:   

  1、加强培训、宣传和技术指导工作。   

  2、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养殖企业、屠宰企业和奶站的日常监督检查。   

  3、抽检化验。在投入品、养殖环节、屠宰和检疫环节,抽检样品,查疫病和药物残留。   

(三)在保障肉蛋奶源头安全中采取的措施:   

  1、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区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日常检查,主要查企业生产经营记录、原料和产品合格检测报告、产品出入记录、原料和产品储存是否符合要求,并对企业的原料和产品进行抽检化验。通过日常的监管和抽检化验确保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经营许可范围,生产和经营合格和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从源头上确保我区畜产品安全。   

  2、养殖环节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区养殖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动物标识佩戴情况、养殖档案、疫病治疗记录、投入品使用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消毒记录,并现场检查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来源是否正规,是否具有相关合格证明或合格检测报告,是否存在违规添加等违法行为,并对养殖环节投入品、动物尿样、血样进行抽检。通过监督检查和抽检化验,确保养殖环节科学使用兽药等投入品,实现对养殖环节的全程监管。   

  3、出场和上市前检疫监管:目前我区成立四个镇办监督分所负责辖区内的产地检疫,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安排6名屠宰检疫人员分别在我区3个生猪屠宰企业实行驻场检疫。检疫中主要检查动物健康状况、生产用药记录、养殖档案和疫病免疫情况,抽检动物血样、尿样进行化验检查动物疫病和兽药残留。通过严格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以及抽检化验,把好上市前最后一道关口,确保上市畜产品的安全。   

截止目前,今年上半年我局对全区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养殖企业、奶站和生猪屠宰企业开展了5次整治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0多人次,抽检化验样品4500余份,其中饲料样品514份、兽药200份,动物尿样1800份、血样1200份,猪肝、鸡肉样610份,奶样200份。   

(四)近年来通过日常监管检查和抽检化验,未发现违规使用兽药、非法添加剂等违规违法行为。   

6、食品在加工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是一种常见现象,但是有的企业却在滥用和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出现了不少安全问题。对此,请问区政府在这方面是如何监管的?目前我区食品加工企业是否存在滥用和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如果存在,如何处罚?谢谢。(食药分局回答,周会学询问)    

食药分局答复如下:   

  第一,对食品添加剂如何监管   

  食品添加剂常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适度使用可增加色、香、味等食品性状,过量又会产生危害。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出台了《陕西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在管理中,一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完备的档案。二是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要建立使用台账,实行“五专”管理。三是要公示添加剂的名称和用量。四是添加剂销售时实行实名制,使用的单位要在药监部门备案。五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重点加强对小作坊、提供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六是大力宣传食品添加剂相关法律法规,重点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第二,处罚情况   

  去年,我区食药和公安部门曾查处了豆芽生产中非法添加的问题。今年以来,经多次抽检,还没有发现有食品添加剂非法使用的情况。如果滥用和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新修订版)》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货值金额不超过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7、在平时生活及调研中,我们感受到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挥之不去,请问区政府是如何解决群众食品安全感低的问题?另外,现在农村经济发展较快,大部分农村红白喜事聚餐由专业服务队来承办。请问政府对农村家宴专业服务队是如何审批监管的?对家宴集体用餐的卫生和食品原材料安全是如何监管的?谢谢。(食安办回答,袁银秀询问)   

食安办答复如下:   

   第一,解决群众食品安全感低的问题   

   目前,群众食品安全感较低,原因有不少,归纳起来有四点;一是三鹿奶粉、染色馒头等重大食品问题连续出现,极大地影响了公众食品安全信心。二是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食品安全事件被媒体放大,容易引发老百姓的恐惧心理。三是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普及不到位,群众缺少辨别能力,一个问题口口相传,越传越感到危险。四是执法不严,打击不力,不安全食品仍有市场。   

   为解决群众食品安全感低的问题,政府采取了综合措施:一是健全示范区、杨陵区、镇办、村四级监管网络,各级食品安全都有人管;二是加大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和诚信建设,抓好源头管理,生产经营合格的食品;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曝光问题企业,压缩问题食品生存空间;四是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和工作成效宣传,减少认识误区,增强公众信心。   

   第二,农村家宴管理   

   目前,全区每年举办农村家宴达到400场次左右,参与人数达5万多人,由于举办环境总体较差,安全隐患较大,是农村食品安全的重点领域,也是食药部门的监管重点。   

一是示范区制定了《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家宴监管的意见》,规范了管理制度。二是对农村餐饮服务队实行备案,持备案证方可从事服务,全区36家服务队进行了备案,并在媒体上进行了公布。三是对50人以上的农村家宴全部进行监管和登记,监管人员事先介入指导,并上报镇办,界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减少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坚持对服务队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和依法经营意识。五是在居住相对集中的村试点建设家宴服务中心,免费提供加工和就餐场所,加强食品原材料监管,提高聚餐安全水平,这种试点家宴服务中心正在被越来越多干部群众接受。   

8、以烧烤、火锅、炒菜等为代表的餐饮业产生的烟尘、油烟及废水污染等处理不到位,将直接导致食品安全问题。请问,职能部门对此是如何监管的?另外,对餐饮行业餐厨废弃物的处理有何规定?监管情况如何?谢谢。(环保局回答,周会学询问)   

环保局答复如下:   

   (一)严把餐饮项目环保审批关   

针对餐饮业产生的烟尘、油烟和废水污染的问题,2014年出台了《杨凌示范区饮食业项目环评审批细则(试行)》,要求炒菜、油炸、火锅和烧烤等污染较为严重的项目,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器。餐饮企业在办理和更换《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前,首先要经过环境保护部门现场核查,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到位、选址合理的、符合环保要求的餐饮项目,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到食药监部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2014年以来,我们共受理了餐饮企业环保审批462家,现场检查435家,其中安装油烟净化器64台、油水分离器63台,签订废油脂回收协议61家。同时,我们在全区部分新建住宅小区设立了10处宣传牌,根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对餐饮经营的选址提出了要求,使广大群众特别是物业管理和餐饮经营单位提高环保意识,合理选址,避免污染纠纷。   

   (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为了规范餐厨废弃物的管理,杨陵区政府今年6月份出台了《关于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杨政办发[2015]46号),对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节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部门职责。根据通知要求,环保局负责监督指导餐饮服务单位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贮协议;对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特别是废弃食用油脂的污染防治环保措施(包括油水分离器和隔油池)进行监管,对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防治污染的方案、设施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餐饮油烟污染治理进行监管。我局经咨询省环保厅,联系了一家具有环保资质的废油脂回收企业(咸阳鑫宇废油脂回收有限公司),对区内餐饮行业产生的废油脂进行回收,保证了废油脂不流向非法渠道。通过督促检查,我区大型酒店、火锅等餐饮项目,签订废油脂回收协议61家。   

   (三)集中整治城区炭火烧烤   

   今年5月份以来,我局对城区炭火烧烤情况进行了集中排查,摸排烧烤摊点120余处,下发整改通知书90余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范围内从事炭火烧烤经营,鼓励采用电、气等烧烤方式。6月10日和7月16日先后2次牵头组织联合执法,暂扣炭火烧烤炉20台。目前我区城区内烧烤摊点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5%以上,油烟污染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9、能在外面用上安全放心的早餐是老百姓一直期盼的事,请问政府在这一块是如何组织实施放心早餐工程的?对制作经营放心早餐的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又是如何监管的?谢谢。(工信局回答,刘高明询问)   

工信局答复如下:   

  (一)根据省商务厅和示范区管委会有关“放心早餐”文件精神,我区从2014年开始,试点启动实施“放心早餐”工程。   

    一是择优确定放心早餐工程实施企业。2014年区商务局结合实际,经过实际考察、调研,按照放心早餐工程的程序和要求由符合承办标准的企业提出申请,初步审核确定杨凌聚粮本源食品有限公司为承办我区放心早餐工程的实施试点企业。经过一年多的运行试点,企业运行较好,按照示范区放心早餐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积极配合示范区经贸局,督促企业尽快按程序向示范区提出申请,示范区经贸局、食药局等部门按照商务部《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的要求,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正在对承办企业进行认证。   

   二是科学设置早餐网点。试点以来,按照既不影响道路交通和市容市貌,又便民利民的原则,整合资源合理布局设置早餐直营店、连锁店和早餐厅。全区目前有放心早餐固定门店3个,放心早餐亭15个,分销店40个,每天销售量达5000份。   

   三是强化分工合作,加强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示范区放心早餐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深入试点企业,配合食药部门对早餐加工、配送、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监管,查处无证经营和非法“马路餐桌”等违法行为。同时协调沟通市政部门做好放心早餐布点规划工作,指导企业按要求组织实施。   

   (二)在制作经营放心早餐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是积极配合区食安办切实加强对杨陵聚粮本源食品有限公司放心早餐承办试点企业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定期不定期深入试点企业和各放心早餐固定门店、早餐亭及各分销店进行检查,对不按标准和要求违规经营的门店立即进行整改。二是督促指导试点企业严格标准,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企业承办”的原则和工业化生产、现代化物流配送的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早餐食品的生产和销售制度,真正把放心早餐工程办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10、对食品安全标准的概念,群众感到很模糊,请问卫生计生局,你们是如何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教育的?在食源性疾病医疗救治方面你们都做了哪些工作?谢谢。(卫生计生局回答,尚宏伟询问)   

卫计局答复如下:   

   (一)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教育方面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开展调查摸底,选准宣传重点。对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摸底统计,建立了食品企业台账,其中食品生产企业38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5家,发放了食品安全标准宣传材料。二是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健康教育职能。制作食品安全标准宣传栏122块,深入村组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教育。三是开展专项培训。6月19日下午,我们专程邀请省卫生监督所专家,在杨凌示范区医院召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参培人员包括示范区医院等12家医疗机构的200余名工作人员,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四是开展专题宣传。区卫计局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并于7月3日,组织卫生监督所在新时代广场开展了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采取摆放展板、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食品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现场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宣传品1000余份,使广大群众更加关注食品安全,提高了群众对食源性疾病的防范意识。卫计局将于7月份,在杨陵区5个镇办以集会形式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   

   (二)在食源性疾病医疗救治方面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了《杨陵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和《杨陵区食源性疾病应急处置方案》,成立了救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示范区医院在接到食源性疾病疑似突发事件报告或患者就诊时,启动《示范区医院食源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组织医务科、急诊科、内科、儿科、检验科等科室医生对食源性疾病患者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并向区卫计局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报告。三是区卫计局在接到报告后,组织区疾控中心流病科人员按照《杨陵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和《杨陵区食源性疾病应急处置方案》要求,进行现场核实调查,并由区卫计局将事件调查情况和结果报告区政府和社会事业局。2015年6月23日现场调查处理一起关于元树小学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现场共调查11名患儿,结合实验室检测以及自诉症状,最终调查结果为心因性聚集发病。截止目前,今年我区未发生聚集性食源性疾病事件。   

11、粮油收购、储存环节是保障粮油质量安全的重要一环,请问粮食局对粮油质量安全是如何监管的?谢谢。(粮食局回答,孟锦锋询问)   

粮食局答复如下:   

   (一) 粮食收购环节的监管   

   粮食是关系到国民生计的重要商品,粮食收购是粮食作为商品流入市场的第一个环节,也是原粮质量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我局在夏秋两季收购前,成立粮食收购质量监管领导小组,严格贯彻《陕西省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负责对全区粮食收购企业的监管,督促粮食收购企业切实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按质论价,不得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一是在收购现场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等级、价格和质量指标等内容。并对每户售粮者进站的粮食实行严格抽检制度,确定专人对粮食品种、收获年度、质量等级、水分、杂质和容重等项目指标及时进行抽样检验,每年委托省粮油质检所对我区涉粮收购企业不少于两次的质量抽检。二是坚持粮食收购许可制度,坚决取缔无证收购粮油的行为,实现粮食收购加工企业“三证”持有率100%。三是在夏秋两季收购期间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收购、压级压价等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督促政策性粮食收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及时对收购粮食进行检验,坚持优质优价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水、杂超标粮食必须限期处理到符合标准质量。四是指导经营企业对不同收获年度、不同等级的粮食进行单独存放,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农药、化肥、洗涤剂等)混存。五是逐步完善原粮收购记录,建立粮食质量可追溯制度,从源头上保障粮食质量。   

   (二) 粮食储藏环节的监管   

   在粮食收购和储存环节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相关制度,加强对收购入库、出库和储存期间粮食的质量和储存品质的检验,及时对杂质、水分超标的粮食进行整理,规范使用储粮药剂,建立粮食质量档案。同时,还积极推广机械通风、计算机测温、环流熏蒸等储粮新技术,积极开展粮库“四无”(无害虫、无变质、无鼠雀、无事故)、“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粮食仓储管理水平。一是以规范管理为抓手,以安全储粮为目标,坚持每年不少于1次的库存粮油安全储存监督检查,督促各粮食仓储企业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按照国家仓储管理办法的“一符、四无”和“三专、四落实”的要求,保管好库存粮油,确保粮食储存安全。检查是否存在高杂质、高水分、病虫害和高发热、霉变等可能危害和影响粮食质量的现象,掌握粮油储存安全的基本情况。二是检查储粮化学药剂是否按规定安全储存、正确使用和存在使用已被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的现象,对库存粮食熏蒸杀虫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粮食熏蒸污染。同时要定期检测库存粮油质量,对不宜存储备粮油及时轮换。三是开展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工作,摸清辖区内粮食经营者的基本情况,指导粮食收购者对储粮仓库、设施、检验条件等进行功能提升和改进,改善储粮条件,提高储粮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