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三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博主持会议,副主任马文华、杨月英、马荣清和委员共13人出席会议。“一府两院”负责同志,各镇办人大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三位受邀请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综治办主任许新昌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教育局局长尹卓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办副主任陈涛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区财政局副局长淡鹏远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草案)以及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草案),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周梅青副区长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杨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公民旁听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试行办法(草案)》,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深化“平安杨陵、法治杨陵”建设,全区社会治安治理和平安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区综治办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的报告。会议建议区政府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警调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推广“群众说事 法官说法”工作,加快综治工作网格化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均衡和提升综治工作综合水平;二要深入开展综治宣传教育,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提高社会参与度;三要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方法,加强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坚持不懈,持续抓紧,确保综治工作落实落细。
会议认为,在区政府的领导安排和高度重视下,我区顺利通过陕西省“双高双普”合格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的评估认定,教育基础设施、学校标准化以及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创建工作报告。会议建议区政府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加大对短缺专业教师的招聘及培训力度,着力解决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二要加快实施全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合建工程,着力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和农村学校小班额问题;三要加快农村小学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学校之间的差异;四要加强学校之间的交流合作,推广取得初步成效的教育教学新模式。
会议认为,区政府十分重视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及时协调推进,今年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较往年得到明显提升。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关于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建议区政府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创新改进办理方式,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二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严格按照建议办理规定的期限、程序和要求答复代表;三要进一步做好建议办理的“回头看”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要想尽一切办法,抓紧时间尽快解决,努力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会议认为,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复杂形势,区政府努力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积极应对困难局面和不利因素,财政收入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增长态势,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财税管理改革有序推进,本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决算结果较为平稳。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区财政局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草案),决定批准杨陵区2014年财政决算。会议建议区政府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发挥财政引导保障功能,加大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努力培植、巩固和壮大税源,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二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内容,增强预算科学性与约束性;三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提升财政工作整体水平。
会议认为,区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我区实际,财政收入做到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财政支出基本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发展等刚性支出需要,全区2015年1-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整体平稳。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草案),决定批准区政府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会议建议区政府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重点,发挥财政税收调节职能作用,积极配置财源,着力优化收入结构;二要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等制度改革,逐步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要做好预算调查摸底工作,以“二上二下”的工作法则,核定好各单位2016年所需经费,遵循实事求是和量入为出的编制原则,认真编制2016年预算方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杨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公民旁听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试行办法(草案)》。
会议认为,周梅青副区长工作扎实、措施得力,今年以来,分管的招商引资、工业发展、商贸流通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会议测评通过了周梅青副区长的工作报告。
会议依法任命赵婧同志、马园同志为区检察院检察员。
杨陵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