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博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荣清、杨钊杰、李全社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环境保护和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城乡客运车辆运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区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等六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以上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并批准了区政府关于杨陵区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专项债争取情况、抗疫特别国债分配方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杨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杨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杨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
会议指出,《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以来,区政府不断强化对中小企业在财税、融资、创业、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和服务措施,促进了全区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下一步要着力在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强化招才引智、提高创新能力等方面不断强化措施,推动法律在我区的全面贯彻实施。
会议建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建立回收体系,确保垃圾从源头减量;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我区城市垃圾分类与处理工作。
会议强调,公益诉讼工作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检察院要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实践,突出办案重点,不断改进工作短板,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努力把公益诉讼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区政府有关领导,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 3名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