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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提高法院工作水平

来源:杨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1-10 08:56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提高法院工作水平

---区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法院在区人大监督下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提高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认知度、认同度和满意度,日前,区法院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通知》,强调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意义,并对接受人大监督的内容和方式提出新要求。

《通知》指出,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有利于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司法公正,有利于广泛听取社情民意、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院要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特征、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切实增强向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通知》要求,区法院要配强力量,抓好监督联络工作队伍建设,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要及时认真地向人大汇报法院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要认真负责、优质高效地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人大转办交办的案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要强化关注事项办理机制,制定台账,加强审查督促,严格办理期限,在依法公正办理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增强人大代表对关注事项的全面了解。

《通知》强调,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联络活动,不断健全联络沟通工作机制,丰富监督联络工作方式,实现联络工作日常化和规范化。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特约监督员、特约咨询员、案件评审员等“四员”, 多角度开展监督工作。通过开展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参与案件调解、信访接待及见证执行等活动,提升人大代表参与司法的广度和深度,充分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