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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的决定

来源:代工委 发布时间:2017-03-21 14:12

杨陵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的决定  

各镇人民代表大会、街道人大工委: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切实搞好调查研究,集中反映人民群众意愿。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需要,结合个人专长,经2017年2月28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如下: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王 涛   张 可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周会学  王 勇  李俊苗  刘 娜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袁银秀  陈元国   高建成  吴红霞  马新世  

法制工作委员会:马  驰  潘林海  刘 波  王育才  李 玥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张宏亮  蒋辉昌  刘高明  高德成  王双科  

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徐护国  苏少林  何俊华  刘普宏  陈增科  

备注: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随分管工作参与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工作。
 

杨陵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