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的决定
各镇人民代表大会、街道人大工委: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切实搞好调查研究,集中反映人民群众意愿。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需要,结合个人专长,经2017年2月28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如下: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王 涛 张 可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周会学 王 勇 李俊苗 刘 娜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袁银秀 陈元国 高建成 吴红霞 马新世
法制工作委员会:马 驰 潘林海 刘 波 王育才 李 玥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张宏亮 蒋辉昌 刘高明 高德成 王双科
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徐护国 苏少林 何俊华 刘普宏 陈增科
备注: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随分管工作参与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工作。
杨陵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