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决议决定 / 正文

杨陵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杨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2-21 09:31

2025年2月19日杨陵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杨陵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冀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杨陵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十届八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创新创优检察品牌,聚力当好农业检察卫士,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农科新城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