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号
关于李继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经2017年2月28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李继军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高明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陵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1日
杨陵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号
关于李继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经2017年2月28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李继军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高明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陵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