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潘林海同志因工作需要调离杨陵区行政区域,经杨陵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研究决定:接受潘林海同志辞去杨陵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潘林海同志杨陵区第九届人大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特此公告。
杨陵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8月27日
杨陵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潘林海同志因工作需要调离杨陵区行政区域,经杨陵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研究决定:接受潘林海同志辞去杨陵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潘林海同志杨陵区第九届人大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特此公告。
杨陵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