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号)
根据杨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光同志的提议,经2019年12月31日杨陵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
罗亮、董柯、马园三名同志杨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杨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根据杨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光同志的提议,经2019年12月31日杨陵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
罗亮、董柯、马园三名同志杨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杨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