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十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4月6日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张浩儒同志为杨陵区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鹏同志为杨陵区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普宏同志为杨陵区人大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创科同志为杨陵区李台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刘保森同志为杨陵区大寨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决定免去:
徐护国同志杨陵区人大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康峰同志杨陵区李台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李晓霞同志杨陵区大寨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刘普宏同志杨陵区人大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杨陵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