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朝喜提议,经区十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4月6日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陈涛同志为杨陵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团江同志为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石明同志为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岁康同志为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朱锋印同志为杨陵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曹锋同志为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张艺军同志为杨陵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涛同志杨陵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石明同志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李淑茹同志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吴岁康同志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曹锋同志杨陵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杨陵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