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十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10月30日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王乐同志为杨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白新茹同志为杨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婷同志为杨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雪梅同志为杨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现予公告
杨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
经区十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10月30日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王乐同志为杨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白新茹同志为杨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婷同志为杨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雪梅同志为杨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现予公告
杨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