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八届人大常委会2016年5月26日第37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徐护国同志为区人大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会学同志为区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普宏同志为区人大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崔平同志为区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韩建伟同志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钊杰同志为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万新智同志为区司法局局长;
许新昌同志为区信访局局长;
免去:
徐护国同志区人大信访督办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会学同志区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普宏同志区人大信访督办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崔平同志区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康全同志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韩建伟同志区发展改革局局长职务;
马驰同志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党新元同志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杨陵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