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八届人大常委会2016年1月13日第34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王 涛同志为杨陵区人大办公室主任;
赵雅玲同志为区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西江同志为区法院五泉人民法庭庭长;
冯佳晨同志为区法院审判员;
刘雨蓉同志为区法院审判员;
曹亚琦同志为区法院审判员;
张雯雯同志为区法院审判员。
罗 亮同志为区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孟锦锋同志杨陵区人大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陵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月13日
经区八届人大常委会2016年1月13日第34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王 涛同志为杨陵区人大办公室主任;
赵雅玲同志为区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西江同志为区法院五泉人民法庭庭长;
冯佳晨同志为区法院审判员;
刘雨蓉同志为区法院审判员;
曹亚琦同志为区法院审判员;
张雯雯同志为区法院审判员。
罗 亮同志为区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孟锦锋同志杨陵区人大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陵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月13日